〔英〕赫伯特·乔治·威尔斯著 余辉编译
二十二岁的格里芬身高一米八,体格健壮,有着粉白色的脸蛋和蓝眼珠儿,在伦敦大学攻读医学,成绩超群。后来他又改读物理学,特别是对光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非常重视知识,据他自己说:“只要有了知识,我就心满意足了。”
物体的透明度问题对格里芬有着无比的吸引力,他曾发誓愿为攀登这一科学高峰而献身。在几年之后,他的愿望终于得到了实现。
物体的可见性是由可见物对光的反应情况决定的。一个物体不是能吸收光线,就是能反射或折射光线,或者两者兼备。如果它不折射或反射光线,又不吸收光线,它就不能被看见了。
学过医学的格里芬懂得,人的身体除了血液的血红素和毛发的黑色素外,都是由无色透明的组织构成的。如果能把血红素变成无色,而又能保留它原有的全部机能,那将是一大创举。如果能进一步使某个动物变得透明,那将比魔法更为神奇。
一天深夜,在静悄悄的实验室里,格里芬似乎看到研究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看到自己突然从一个衣衫破旧的穷小子,一下子变成了掌握尖端科学的巨人。他全身顿时爆发出一股使不完的劲儿。
三年来,格里芬夜以继日地埋头工作,不得不在极端不利的条件下从事研究。他对自己的工作严格保密。他历尽波折,终于使自己发现的公式越来越接近实验阶段,胜利的曙光即将来临,然而这希望又被致命的拦路石挡住了——他缺乏研究所需要的钱。
为了继续搞科学研究,格里芬不得不去偷、去抢,甚至抢了自己父亲保管的钱,迫使老人畏罪自杀。后来,他在伦敦波特兰大街附近的贫民区租了一间房子,用抢来的钱买了实验用具,继续工作。
最初用来做实验的是一块白色的毛料,经过处理,那柔软而纯白的羊毛刹那间像轻烟似的不见了,但用手去触摸时,它还跟平时一样,并没有真正消失。
第二个实验对象是一只瘦小的白猫,经过实验,效果并不理想。尽管它的毛色消失了,然而它的腿、爪子和猫眼依然可见。他觉得下一步要解决色素的问题。
格里芬已经紧张地连续工作了四年,感到精疲力竭。但是,他要把研究工作进行到底的决心并没有动摇。他的钱快用完了,而房东老人在听到猫的惨叫声后,怀疑格里芬把他的爱猫当作了实验对象,常常闯进屋里来查看他的仪器,生怕他干出什么违法的勾当。格里芬深知这里不是久留之地。为了防止泄密,他一面在自己身上做实验,一面把最心爱的三本笔记和一本支票簿从邮局寄到外面的一个邮件待领处。有一天,房东老头儿和两个儿子把他的房门敲得震天响。他一面把贵重的仪器遮盖好,一面把门拉开。
房东父子是来逼迫格里芬退租的。想不到房门刚打开,他们看到的已经不是原来的房客,而是一具无形无影的幽灵,除了两颗闪光的眼珠外,他们什么也看不见。格里芬已经变成了隐身人。父子三人目瞪口呆,手中的蜡烛和退租通知单掉落在地上,然后他们狂叫一声,跌跌撞撞地沿着走廊滚下楼去了。
天机已经泄露,格里芬把实验用的仪器堆成一堆,盖上碎纸和乱草,然后打开煤气开关,点了一把火,把房子烧了。